祁东男子邹某为谋取私利伙同他人,趁着夜色驾车窜至祁东县黄土铺镇某村庄偷鱼,盗窃了村民鱼塘的草鱼479斤,鳙鱼212斤,价值4680元。9月7日,获群众举报,衡阳铁路公安处祁东北站派出所民警将邹某抓获归案。
29岁的祁东男子邹某一直没有正式工作,总想着不劳而获。2015年8月初,邹某在祁东途经大片鱼塘,手头紧张的邹某立马想到个“来钱”的 “好路子”,并立马找来好友刘某等4人进行商议,决定合伙偷鱼。
2009年8月8日凌晨1时许,5人驾驶一辆红色的大货车窜至祁东县黄土铺镇大马村地段,盗窃了谢某等村民鱼塘的草鱼479斤,鳙鱼212斤,总价值4680元。村民报警后,警方很快锁定犯罪嫌疑人,将其中两人抓获归案,邹某等3人仍在逃。
2016年9月7日,在外潜逃许久的邹某回到祁东老家,衡阳铁路公安处祁东北站派出所民警接获线报将其抓获。目前,邹某已被移交至案发地公安机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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